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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卖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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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指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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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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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2-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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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价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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¥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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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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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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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客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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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工程相关企业和建造师诚信查询 :14 我部根据进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[2012]019号计划函要求,现就进贤县行政服务中心花坛塑钢护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,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。一. 招标编号:JXZFCG2012-D019二. 本招标内容:花坛塑钢护栏200米三.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:(1)提供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;(2)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开标时出示原件);(3)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。(复印件加盖公章,原件备查);(4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。四.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花坛塑钢护栏200米。柱子:柱体高:35 CM(不含埋地的15CM);宽5.6 CM;厚3.6 CM, 柱帽高:5 CM.柱子间距:250 CM材质:中方管 YD-C07线重:0.58,钢衬:HGC50X30 (外套塑钢)??色:白色槽栏:槽栏体高:34.5 CM;宽4.6 CM;厚2.0 CM, 槽栏帽高:5 CM.槽栏间距:16 CM材质:小方管 YD-C08线重:0.38,钢衬:HGC30X15(外套塑钢)??色:绿色报价须含运输、安装、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费用,交货和安装地点:采购单位指定地点。五.投标保证金(1)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,保证金标准:人民币2000元。开户行: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分社户名: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:103797500000001779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,银行进账方式缴纳,务必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(即2012年2月7日)15:00前到账并在备注栏注明“政府采购”。(2)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,视为无效投标。(3)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,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。(4)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,将转为履约保证金。(5)发生下列情形之一,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:A: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: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C: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D: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六.标书递交截止时间:2012年2月8日上午11:00 七.开标时间:2012年2月8日上午11:00八.递交投标文件地点: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二开标室(进贤县人民政府广场西侧)九. 请各投标人于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价表(自制)随同所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具有经营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(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)装入袋内加以密封,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,由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。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:(1)招标人名称, (2)招标项目名称,(3)招标编号,(4)投标人名称,(5)联系人及联系电话,(6)注明“开标时启封”字样。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。联系人:喻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:0791-85669010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2012年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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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业务群网站上看到的,谢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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